目前景峰明明有着系列利好,但是却走出了连续跌停的被动局面,宛如捧着一个金饭碗却要去做乞丐!非常不合理也正常!再三反复思考,我们还是要主动牢牢抓住并解决阻碍发展的主要矛盾——景峰有重大利好事项却拒绝公告!
第一,石药副总裁杨栋已经担任景峰法定代表人,依法应该及时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包括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必须及时向公众披露。这是为了保证市场的透明度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当前,通过企查查等平台,我们都查到了杨栋已经担任景峰法定代表人。景峰有义务有责任进行公告!
第二,景峰如果拒绝公告,要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5号》规定,上市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在事实发生之日起的3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报告,并履行公告义务
目前,已经出现景峰未能按规定及时公告的情况。这种情况可能会导致监管机构的处罚,严重时还可能影响公司的信誉和股价。
我们作为股东之一,有权强烈要求景峰履行公告义务。
具体方式包括:1.在东财公告“问董秘”栏目向董秘提问该事宜;2.电话督促董秘履行该公告义务。
先礼后兵,如果以上方式景峰拒绝接受,我们可分别向ZJH举报!
只要景峰正常把更换法人的重大利好发出来,景峰没有理由不持续涨停!
2024-11-22 18:50:01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2024-11-22 18: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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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8: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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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上市公司比如上海新阳等近期更换法定代表人都进行了公告!景峰有什么理由不履行公告义务!
2024-11-22 18: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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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3 13: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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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查的董秘电话
2024-11-23 13: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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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8913276 / 021-5836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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