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通轮胎迟迟不能进行股改,原因是多方面的
股权成本与对价问题
- 成本差异大:2003年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每股0.648元拍卖受让佳通股份1.5107亿股股权,后注入半个福建厂股权折合成本20元一股,相比内资股改成本0.1元/股差距较大,大股东承担对价意愿低.
- 对价难以达成共识:2016年、2017年两次股改方案因大股东和流通股股东在对价方面未能达成共识未获股东大会通过,大股东注重控制权,不愿稀释股权,以直接送股方式股改会使其持股比例进一步下降,而现金支付方式对非流通股股东现金支付能力要求高,实施难度大.
股东利益考量
- 大股东利益最大化:佳通通过关联交易和股票质押等方式已实现利益最大化,股改动力不足。如2020、2021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仍持续发生关联交易,且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
- 资产赠与方案受阻:佳通曾提出的二改方案中“资产赠与”是平衡各方利益的合理方式,但最终未获通过,之后难以形成各方满意的新方案,导致股改推进困难.
非流通股股东意见分歧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进行股改需持有、控制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中,提出股改动议的股东持股数达到三分之二界限,但佳通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未达标,致使股改难以推进.
流通股东因素
部分流通股东坚持高对价方案,缺乏灵活性,导致双方难以协商一致。如二改时大股东拒绝追加一千万托底资金,致方案被否,之后新的“必否派”股东仍坚持己见,未吸取教训,导致股改无法再次启动.
公司决策与态度
- 决策复杂谨慎:股改需兼顾多方利益和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佳通作为外资法人股,大股东收购桦林代加工厂后,未从A股资本市场融资上市,对股改积极性不高,公司决策过程复杂谨慎.
- 缺乏确定方案:佳通尚未确定具体可行的股改方案,自2020年7月8日公告称无法形成相对成熟的股改方案并终止筹划后,股改始终未取得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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