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通过市场化方式,供需双方自主衔接,2025年“煤炭企业任务量不低于自有资源量的75%”。从煤炭企业今年的任务量看,从2020年的75%、2021年的80%,到2022年的四次补签增量再到2023年的100%、2024年的80%,这一变化,体现了国家对煤炭市场供需变化的科学判断,使中长期合同在保障能源安全、稳定煤炭供需基本盘,顾全局、保重点的同时,进一步促进了市场的流动性,提高了市场的活跃度。
从消费端看,我国清洁能源建设不断发展壮大,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发电总装机的近53%,今年前10个月,可再生能源贡献了发电总增量的75%;但考虑到极端气候与突发事件或将产生的扰动,煤电机组顶峰调峰作用将越发重要,“以煤为锚”稳定能源安全大盘的责任仍需夯实,《通知》明确提到“发电企业签约需求以本企业2023年11月—2024年10月的国内耗煤量为基数”,合同签订量不应低于签约需求的80%。这也显示出,在多元且复杂的用煤需求格局下,国家坚守重点行业及民生的用煤需求的底线要求。
同时,《通知》还明确提出了鼓励供需双方根据供需情况多签、签实合同,国家将签约需求的80%纳入监管范围,并对配置铁路运力的电煤中长期合同全部纳入监管范围,予以重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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