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晚,证监会公布处罚决定书,披露了一起萃华珠宝易主过程中的内幕交易案。
处罚决定书显示,符某民、朱映君二人长期按照各50%比例共同出资买卖股票,并按此比例承担盈亏,通过内幕交易萃华珠宝,4个多月时间合计获利大约3989万元。
证监会查明事实后,决定对二人没收违法所得约3989万元,并处罚款约1.2亿元,合计约1.6亿元,二人各承担一半罚没款。不过,因符某民已去世,对其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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