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周末静心思考,倍感振石回购有不少蹊跷之处,现逐一道来,供大家参考指正:
一,回购主体。一般回购是上市公司或大股东,振石作为第二大股东没有提振股价的义务,也不是做市值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它主动回购难道不蹊跷?
二,回购时间。此次回购临近中材同业竞争承诺到期不足一月(12月17日),是不是有点迫不急待?
三,回购目标。一般二股东回购就是争夺控股权或话语权,振石实为巨石经营管理人,老大又是央企,话语权己算足够,夺班抢权纯属搞笑,那回购5一I0亿意欲何为?
四,回购金额。振石作为二股东,持股比例相对不低,此次贷款+自筹拿出十亿来回购,自己荷包本就捉襟见肘(质押贷压力巨大)还能如比豪气,顶格最多增加2.5%的持股,如此卖力回购又不求争控制权,难道道不蹊跷?
另外,巨石和中材的同业竞争己拖了七年之久,违背承诺已达三次之多,如下月到期再不兑现,堂堂y企y面何存?当前资本市场重组风起,央企带头不挺,wX何在?难道建材要带头作反面教材?!
以上仅个人㳀见,难免有贻笑大方之处,望谅海涵为谢!
振石十亿回购之我见(一)
一,重组已如箭在弦,为争取获得更大收益,作为同意中材系重组的前提,振石加大持股比例,以期在未来资产重组中利益更大化。 二,振石不同意现有方案,一旦同业竞争承诺到期再次落空,股价会有一个回落预期,振石提前做好低位加仓接货的准备!无论那种原因,振石集团在自身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敢于贷款 自掏腰包大手笔真金白银回购中国巨石的!股票,至少可以证明一点,当前如此价位值得拥有!价投的未来绝对可期!
结合主文所论蹊跷之处,本人认为重组整合己势在必行,振石为实现资产重组过程利益更大化,唯有砸锅卖铁式增持股权一条道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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