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商会网络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获知,公司被出具限制消费令。执行法院为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案号(2024)沪0107执2321号,立案时间2024年05月14日,限制消费对象为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振明。因与陈晶的劳动合同纠纷,公司未在指定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而被出具限制消费令。该限制消费令将对公司声誉造成不利影响,暂未对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与执行申请人协调处理,争取尽快撤销限制消费令,消除负面影响,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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