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首先要有担当,业绩好坏是你的经营能力和利益分配问题,公司经营能力有限可以理解,譬如银行是躺着都能挣钱的行业而公司的三峡银行确亏损3个亿,有些可能还是历史遗留问题。但对投资者如实公告对公司经营业绩有影响的事项应该是公司应尽的义务吧。请问公司中标17.5亿内蒙项目,同方知网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同方知网“中华知识大模型”“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开放科学平台” 入选《2024年人工智能先锋案例集》。这些都不需要公告吗?难道公司只发类似一人一本这样赔老本的公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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