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的上市公司中,产业投资人和财务投资人的受让价格通常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确定:
市场化机制:
受让价格通过市场化机制形成,这意味着价格可能会受到市场供求、公司基本面、行业状况等因素的影响。例如,*ST金一的财务投资人受让价格为2.1元/股,这是通过市场化机制确定的。
投资协议签署日收盘价的一定比例:
受让价格可能是投资协议签署日收盘价的一定比例。例如,*ST天马的重整投资人受让价格为1元/股,这是在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后确定的。
法院裁定或批准的重整计划:
受让价格可能由法院裁定或批准的重整计划中确定。例如,*ST商城的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票的价格为5.6元/股,这是根据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确定的。
公开招募和遴选:
通过公开招募和遴选的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并在招募过程中确定受让价格。例如,*ST金一的12家财务投资人就是通过这种方式确定的,受让价格为2.1元/股。
重整投资人的承诺和条件:
重整投资人可能需要承诺一定的经营方案或业绩目标,这些承诺和条件可能会影响受让价格。例如,庞大集团重整案中,重整投资人承诺了未来的净利润目标,并据此确定了受让价格。
监管规定:
根据监管规定,如果受让股份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在投资协议签署当日收盘价的80%,上市公司或管理人需要聘请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意见并披露。这也是一种影响受让价格的因素。
特殊条件或承诺:
某些情况下,重整投资人可能会因为提供特殊条件或承诺而获得不同的受让价格。例如,有的重整投资人可能因为提供额外的流动性支持或注入优质资产而获得更低的受让价格。
综上所述,破产重整中产业投资人和财务投资人的受让价格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包括市场化机制、法院裁定、投资协议、监管规定以及重整投资人的特殊承诺等。这些因素共同作用,形成了最终的受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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