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集团(00813)发布公告,鉴于本公司早前公布的计划债权人加入债权人支持协议的进展情况,本公司已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召开聆讯,以考虑本公司召开债权人会议的申请(计划召开聆讯),目的为考虑并酌情批准(不论有否修订)该计划。计划召开聆讯定于2025年1月16日上午10时正(香港时间)举行。
根据债权人支持协议的条款,“最后结束日期”指2024年12月31日或本公司为一方与主要参与债权人或核心参与债权人为另一方同意的较后日期和时间,惟最后结束日期不得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之后。鉴于计划召开聆讯日期及拟议境外债务重组的进展情况,本公司已获得核心参与债权人的同意,将“最后结束日期”的定义修改为“2025年4月30日,或本公司为一方与主要参与债权人或核心参与债权人为另一方同意的较后日期和时间,惟最后结束日期不得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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