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李薇
11月25日晚间,国内注射剂龙头企业之一的普利制药(300630)发布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同时发布风险提示称,目前,公司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等相关情况以最终调查结果为准。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根据深交所有关规定,若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可转债同步终止上市或者挂牌。
此前于2024年7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及相关风险提示的公告》。根据《立案告知书》的内容,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司2023年年报被出具保留意见,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尚在推进
在昨日晚间的公告中,普利制药提示称,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涉及的保留意见主要为:一是由于公司未能完整提供前期差错更正事项的更正依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无法确认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事项是否完整、更正金额是否准确。二是公司存在向海南德赛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以下简称德赛康等七家公司)采购研发材料、研发服务和其他服务的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就上述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公司与德赛康等七家公司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所披露交易是否准确和完整,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普利制药还表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或对相关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全力推进相关工作。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报,公司及当事高管被海南证监局处罚
公司官网显示,普利制药成立于1992年,2017年创业板上市,拥有海口、杭州和安庆三个生产基地。公司已多次通过中欧美cGMP认证,具有从原料到制剂的生产和国际化销售能力,目前已在欧美及东南亚获得近二十个注射剂和口服产品的上市批文。普利同时为国内外客户提供CDMO服务,建设有原料、口服固体、注射剂、预灌针、滴眼剂、软膏、口服液等多条生产线。目前已已服务国内外客户多个全球申报项目,提供从从非临床批到商业化的研发生产支持。
此前,因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普利制药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普利制药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范敏华和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罗佟凝,应当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海南监管局决定对普利制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范敏华、罗佟凝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万元、30万元罚款。
其年报“难产”与证监部门的调查有关。今年4月16日,普利制药收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海南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普利制药2021年、2022年年报中营收、利润等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要求其对相关年度营收、利润等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自查。5月8日,普利制药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
直至7月5日,普利制药2023年年报及2024年一季报才得以披露。报告显示,普利制药2023年营利双降,实现营收13.04亿元,同比下降19.43%,净利润为8592.29万元,同比下降70.87%。普利制药并未在年报中给出净利润同比大幅下滑的原因。
其2021、2022年的业绩也大“变脸”。2021年净利润由4.17亿元调整至3.04亿元,2022年的净利润则由4.21亿元调整至2.95亿元,照此计算,普利制药2021年-2022年净利润“缩水”2.39亿元。
10月28日,普利制药发布2024年三季度报告,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约6.25亿元,同比增长0.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9827.01万元,同比下降20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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