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潮(SH600777)$  

其实这个话题,绝对不止关系新潮能源这一家公司

但是在新潮能源聊这个话题

就特别的有意思,而且应景


证监会在很多文件里的第一段

写的很清楚

公司一旦上市

不仅仅是一家普通的股份公司

更是上市公司、证券公司

不单单受到公司法的约束

更受到交易所,窗口的指导管控

尤其是“上市公司管理办法”


那么我们认真的想想

不要张口闭口就是退市谁有利

一定要明白

上市公司跟普通公司的区别


如果是普通的公司

那么只受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企业的管控

不存在交易所,证监会这个问题

所以,如果一家上市公司退市

退出市场交易

回到地方政府行政机关管理

再也不受上市公司管理办法控制....


请问大家几个问题

如果管理层,有股份,那么退市以后

依然有发言权,面对股权纠纷

人民法院只会支持大股东,因为优先保障经营


而没有股份的管理层

失去了交易所及证监会的保护

完全处于劣势

说白了

即使没有股份

只要得到人心

只要在市场上交易,保持上市公司地位

那就永远受到交易所,证监会的监督跟保护


试想如果现在只是普通一家股份公司

谁跟你讲一致行动人

谁跟你讲限制表决权?

还限制收购?


所以,矛与盾

上市公司地位,不仅仅是受到监督管理

更是一种保护


如果我是汇能,立刻让新潮退市...

私有化新潮能源,爽爽的利润

然后随便搞


但是收购新潮能源为子公司

一家上市公司子公司

也是爽的一批


其实一家股份公司

能上市

意味着很多

好处太多

谁舍得退市


所以我个人愚见

现任管理层是绝对不会放任新潮能源退市

如果退市

大家是不是首先想到我钱没了

但是

终止上市作为一项退出机制,是资本市场市场化运作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公司退市后,尽管其股票不在交易所市场交易,但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的股东权利并不因此而改变。比如,根据《公司法》规定,终止上市后公司股东仍享有对公司的知情权、投票权等股东权利。


一旦退市

从博弈的角度来说

散户倒了血霉


那些大股东

分分钟夺权


我们的博弈在于

只要管理层不想下台

就会拼死守住上市公司地位

利用股东会投票支持

得到连任


至于大家怎么想

时间真的没多久了

年报看结局

其实赌的有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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