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重整投资协议》,重整完成后,杭州骋风而来、四川发展投资、智路资本、紫光基金分别占重整后合力泰总股本约5.01%、3.01%、4.95%和0.67%。总计占比13.64%,由此推算重组完成后的总股本74.78亿股,减去原总股本31.1642亿股,实际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43.6158亿股。而该公司原存的资本公积金共计44.577613亿元,注册资本金31.641622亿元。按规定,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东后剩余资本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金的20%。根据上述条件计算,合力泰最大可转增股本38.34780亿股,而实际转增43.6158亿股,严重超转,于是有人担心,此方案是否违反相关规定?而违规的方案能否获得证监会的批准。
此担心非常合理,但却不一定正确,因为制定方案的团队有券商、有律师等专业人员,不太可能犯这种低级错误。而资本公积金不足方案转增的数额又是事实,其实这个问题并不难解决。
按会计准则规定:资本公积来源于捐赠、股本溢价以及法定财产重估增值。资本公积是与企业经营盈亏无关。
明白这个定义资本公积金不足的问题并不难解决。一是原股东文开福与福电集团签订的对赌协议未完成,按协议要赔偿福电集团27亿元,既然这27亿元收不回来,何不将这债权捐赠给合力泰,由于形成27亿元的资本公积。二是截止2024年6月,合力泰向大股东福电集团拆借资金余额共计32.9727989亿元,福电集团做为大股东未尽勤勉经营和对资产的监督之责,造成今日之严重亏损之局面,是否应对全体股权表达歉意和补偿,所以大股东理应做出一些牺牲,将拆借给合力泰的部分资金捐赠给合力泰,既减少合力泰的债务,又增加其资本公积金,还体现对全体股东的补偿,更使重整方案符合规定,救公司于水火。
综上所述,我们应该知道一个道理:方法总比困难多,只要肯动脑,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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