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万联、烟台万宏监事及股东 联合举报万科虚假结算转移资金 偷税漏税营私舞弊 我们是万子在烟台的项目公司—烟台万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烟台万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烟台万联和烟台万宏)的监事和股东,现实名举报万科在合作开发项目中通过虚假结算转移资金偷税漏税营私舞弊,郁亮团队有重大贪腐嫌疑。 2010年10月和2012年6月,烟台高信物流有限公司和烟台中联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分别同万科烟台公司合资成立了烟台万联和烟台万宏,股权比例均为万科方70%,烟台高信、烟台中联30%。开发的项目为万科假日风景和万科假日润园(以下称风景项目和润园项目),分别于2019年9月和2014年年底交付完毕。 合作协议约定项目的操盘全权由万科方面负责,我们两家公司在与万科合作之前,从未涉足过房地产领域。出于对万科的信任和万科品牌的感召,合作期间我们也从未对项目公司的管理、财务等工作进行干涉。 两个项目分别占地19.02万平米和6.75万平米,施工面积分别为51.67万平米和19.62万平米,开发于房地产市场兴旺之时,并分别获得万科集团黄金大奖和白银大奖。但在2018年初,万科方突然通知我们,两个项目都将面临巨额亏损。 在此情况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的规定,监事在小股东配合下,发起了对公司财务账目和成本结算情况的调查,并聘请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审计。
万科方对监事调查和中介机构审计设置障碍,拖延对抗,导致审计工作举步维艰,甚至无法进行。前两批审计单位先后离去,直至第三批审计单位才把工作进行完毕。 2022年8月和2023年4月,监事在第三批审计单位配合下完成了整体调查,分别将关于财务事项和成本结算事项的调查意见书和第三方审计报告提交给两个项目公司及万科烟台公司。调查结论确认,万科利用大股东地位,在两个项目中涉嫌虚假结算转移资金和利润,总计达到了7.4763亿元。 其中假日风景项目财务事项违规违约1.3033亿元,成本结算事项审减额3.8994亿元,合计5.2027亿元;假日润园项目财务事项违规违约5425.52万元,成本结算事项审减额1.7310亿元,合计2.2735亿元。 因万科方至今没有提供全面有效的资料,上述调查和审计金额在对审后或会略有减少。但可以肯定的是,最终的数额也是相当惊人的。 从调查结论可以看出,万科涉嫌以弄虚作假的手段,违法违规增加结算额、转移资金、抽逃利润、偷税漏税,其行为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问题是,万科如此恶劣的行径背后,被转移的大量资金去了哪里? 多年来,万科如此明目张胆地财务造假行径,是否为郁亮为首的万科高层统一组织实施?万科高层是否在此过程中存在严重的个人腐败问题?所有这些,从举报事实中或许能够得到答案。 我们两个小股东为关联公司,实控人与王石是同龄人同年兵,在百万大裁军中从炮兵团政委转业至烟台物资局,后在政府安排下兼并困难企业,面对严重亏损,带领数百名老职工艰难奋斗至今。出于这种特殊情结,合作期间,我们诚心诚意配合,一心一意协助,对万科非常信任。监事调查期间,也是一切依法依规办事,立足于与万科方协商解决问题。 哪知炮兵遇到铁道兵,有理说不清。想不到万科方的违法情节和对监事调查的态度如此恶劣和霸道,除了一些鸡毛蒜皮事项还算正常应对外,对主要问题全是百般抵赖,蛮不讲理,死不认账。 在调查意见迟迟得不到正确回应的情况下,监事又在2023年9月将意见书提交给万科郁亮,但依旧石沉大海。 逼上梁山,只有公开举报。现将万科在这两个项目公司中通过虚假结算转移资金偷税漏税营私舞弊的违法事实揭发如下: 一、对初期签订的总包合同,执行过程中不断增加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约谈记录等,通过虚增量价、虚构施工内容、违约变更等手法,改变总包合同约定,大量增加对外支付。其中风景项目通过变更增加结算额22683.79万元,润园项目通过变更增加结算额5829.85万元。 经审计这些增加的结算绝大部分都是造假虚构,且都没有合规的结算资料。 例一:风景项目A5标段签订6100万元的固定总价合同后,又陆续签订了9个补充协议和一个无协议的所谓外墙体系调整,全部是打破固定总价,增加结算金额。共增加结算额4300.61万元,达到10400.61万元。 为掩盖造假,又签订补充协议10,将4300.61万元变更全部改为原来的固定总价合同,这样,原来的6100万元固定总价合同就被篡改成了10400.61万元。 在此基础上,又通过制造签证等变更,将全部结算金额增加到10650.66万元,整体增加结算金额4550.66万元。 关键的一点是,作为结算依据的中介机构审核报告虽然标明的结算额是10650.66万元,但是并没有中介机构的盖章,完全是无效的资料。 后来万科更换了中介机构,其中原因不言自明。 图一:将6100万元固定总价合同调整至10400.61万元,只有施工单位盖章,没有甲方盖章和中介机构盖章。图二:通过补充协议10将所有调整改为固定总价合同。 图三:作为结算依据的中介机构审核报告将结算总额增加到10650.66万元,但这个审核报告中介机构并没有盖章,是无效的报告。 例二:风景项目A6标段采取的计价方式是模拟清单重计量方式,原合同暂定结算金额为7200万元,施工单位重计量后上报的结算金额为9500万元,中介机构审计后的结算金额确定为8342万元。而在作为最后结算依据的结算汇总表里,这一结算金额变成了10189万元,增加1847万元。这部分增加无任何合规的结算资料,完全是造假。 图一是当时中介机构与施工单位进行重计量核定后的金额8342万元: 图二是最后的结算金额10189万元: 例三:增加的结算中包含凭空编造的、实际没施工的内容,编造的施工项目有:车库吊顶、室外台阶、散水、坡道工程等,现场检查这些项目根本未做施工,但人为制造了一整套的结算资料。其中A6标段虚构84万元,A4、A9标段虚构479万元,A7标段虚构459万元,以上四个标段即虚构结算款1022万元。 例四:虚增建筑面积导致措施费增加。A4、A9标段,合同约定措施费是按照建筑面积*320元/平米包干计算,其中建筑面积按照2005版规定计算。而实际上没有按照此规定进行计算,多计面积16855.24平方米,导致多计措施费16855.24*320元=539.37万元。详见下表: 例五:润园项目针对固定总价的总包合同,又签订了9个补充协议。通过这些补充协议,共增加结算金额5327.31万元,本次监事调查中介机构审减5754.55万元。其中补充协议2增加结算金额627.18万元,审减1841.75万元;补充协议4增加结算金额1585万元,审减1635万元;补充协议8增加结算金额947.53万元,审减947.53万元;补充协议9增加结算金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