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1年、2022年、2023年及截至2023年及2024年5月31日止五个月,我们确

认销售氢燃料电池系统的收入分别为人民币 452.7 百万元、人民币 423.3 百万元、人

民币637.2 百万元、人民币53.0 百万元及人民币7.1 百万元,分别佔总收入的86.4%、

70.0%、71.2%、60.2%及56.6%。

我们的氢燃料电池系统通常搭载我们自主生产的燃料电池电堆以及部分自第三

方供应商采购的燃料电池电堆。我们于2016年发佈Caven系列。自2020年以来,我们

发佈了更多运行效率更高、环境适应性更强、使用寿命更久的系列(即Prisma镜星系

列),均搭载我们自研的燃料电池电堆。此外,于往绩记录期间,在提供定制化燃料电

池产品解决方案以满足相关客户具体需求的同时,我们还销售搭载相关客户指定及

或提供的燃料电池电堆的定制氢燃料电池系统。此外,一旦客户要求,我们还可能向

客户提供若干类型的子系统,包括供气子系统、氢管理子系统、冷却子系统等。进一

步资料,请参阅本招股章程「业务 - 我们的业务 - 氢燃料电池系统和零部件业务分

部 - 氢燃料电池系统」。于往绩记录期间,我们的大部分氢燃料电池系统销售额来自

搭载我们自主生产的燃料电池电堆的氢燃料电池系统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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