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大家讲讲ST证通被戴帽原因及摘帽前景:
1、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证通电子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六)及十六(一)所述,2020 年度证通电子向深圳市永泰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工程款名义支付 39,986,894.03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日该笔款项一直挂在其他应收款中。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该笔资金的最终去向;同时无法判断其余额是否可以全部收回。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证通电子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在证通电子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 2024 年 4 月 28日对证通电子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由于出现上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事项,中勤万信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四)款规定: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ST证通子公司广州云硕财务造假案情:2015年,证通电子收购广州云硕70%股权,将广州云硕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7年10月17日至12月4日,广州云硕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晶存储)签订6份采购合同,约定向紫晶存储采购存储设备、管理软件等产品,合同金额合计2,177.4万元(单位人民币,下同)。2017年11月1日、2018年8月23日,广州云硕分别与北京一点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一点)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将紫晶存储相应货物销售给北京一点,合同金额合计2,648.14万元。上述采购、销售业务涉及的货物未真实交付,不具有商业实质。通过虚构上述业务,广州云硕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7,641,509.43元,虚增营业成本 12,564,102.56 元,虚增利润 5,077,406.87 元 ; 2019 年虚增营业收入
6,886,194.69元,虚增营业成本6,046,153.86元,虚增利润840,040.83元。广州云硕
上述行为导致证通电子2017年、2019年利润总额分别虚增5,077,406.87元、
840,040.83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3.78%、12.52%。证通电子2017年、2019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3、ST证通子公司财务造假一案,近日,深圳证监局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ST证通表示: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事项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5.1 条、第 9.5.2 条、第 9.5.3 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公司将吸取教训,强化内部治理的规范性,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ST证通9月5日公告表示,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本次叠加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事项的意见及主要措施。公司已对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满 12 个月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本次新增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我从相关公告中摘录以上四段,未作任何评论,大家自己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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