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11月28日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出,推进数字贸易制度型开放,包括放宽数字领域市场准入,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动电信、互联网、文化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鼓励外商扩大数字领域投资等。

    推动数字订购贸易高质量发展。鼓励电商平台、经营者、配套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做大做强,加快打造品牌。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带”发展。推进数字领域内外贸一体化。培育壮大数字贸易经营主体。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影响力的数字贸易领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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