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减持的数量限制需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而定。通常来说,上市公司大股东在减持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但还需考虑到公司章程、相关监管规定以及可能存在的特殊约定等。同时,大股东减持还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一般在公告后15个交易日后执行,以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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