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重工(601608.SH)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中信重工(601608.SH)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简称“河南证监局”)出具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现将内容公告如下:

经查,我局发现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因签订代保管协议提前确认收入、仲裁费用入账不及时、封存资产未提折旧、个别项目延迟转固等事项,导致2019年收入成本核算不准确,影响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二是2023年公司多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发生变更,对2023年年度报告影响较大,但公司未按规定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三是2021年至2023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矿山机械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矿研院)与新疆哈密亿乐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哈密亿乐节能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哈密亿乐硅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公司(简称:亿乐3家公司)签订《全权委托管理合同》,矿研院作为受托方,受托管理亿乐3家公司,公司未将亿乐3家公司作为关联方进行披露,也未将与亿乐3家公司之间的交易作为关联交易进行披露;四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存在部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未纳入登记范围、部分事项未经全部知情人签字确认、未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进行自查等行为。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中信重工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武汉琦、俞章法、张志勇、苏伟、梁慧、王青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