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合泰(SZ002217)$ 通过财务投资人重整协议发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公告里披露预重整协议的签署时间是11月14号,而合力泰在11月11号发布的交易异常公告里还没有“因存在信披违规会被证监局行政处罚”这个信息,而在11月25号的交易异常公告里确提到了“因存在信披违规会被证监局行政处罚”,那么在11号至25号这个时间段内发生了什么信披违规的事情?个人认为那就是本应该在11月14号当天就应该发布公告的预重整协议被合力泰密而不发,恰恰省证监局会对重整期间的上市公司特别监督检查,并且发现了这个问题所以才会被行政处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后,必须及时公告并披露一系列信息,以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所以大家把心放下吧,没啥大事。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