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0日,在新“国九条”对加强退市监管的指引下,沪深证券交易所修订完善并正式发布相关退市规则(统称“退市新规”)。
关于股东资金占用退市新规的核心要点如下:
1. 新增“资金占用”退市指标:上市公司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余额达到2亿元以上或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0%以上,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的,依序停牌2个月,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个月后退市。
2. 退市风险警示及退市流程:若上市公司未在整改期限内完成资金清收,将面临停牌、退市的风险。具体流程为: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期6个月+停牌期2个月+退市风险警示期2个月,若在这些期限内仍未完成整改,则会被终止上市。
3. 过渡期安排:对于新规则发布实施前已存在的资金占用问题,如果实际控制人在新规则发布后发生变化,且新任实际控制人与资金占用方无关联关系,则原资金占用行为不适用新规则。若新规则发布实施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将适用新规则资金占用规范类退市。
4. 强化内部管理和公司治理:新规将内控审计意见纳入规范类退市指标,连续两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或未按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第三年再次触及前述情形的,将被终止上市。
这些新规的出台,旨在有效遏制大股东随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并对违规占用行为形成强大震慑。
3. 过渡期安排:对于新规则发布实施前已存在的资金占用问题,如果实际控制人在新规则发布后发生变化,且新任实际控制人与资金占用方无关联关系,则原资金占用行为不适用新规则。
敲重点:关注实控人的变化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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