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博威0.81的关税反补贴的初裁决定,和这次以东南亚四国低于生产成本的销售价格,拟对该四国征收最高271%的关税的初裁决定,这两份决定都不是最终决定。为什么前后时间相差不到三个月,出入这么大?这两件事情,会对公司股价带来或少或多的影响。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对于博威这样的公司,如果在美实体落地生根,因东南亚四国的产能因关税罚增,产能转移至美国本土,那么,虽然生产成本增加了这样的不利因素,但是,销售价格也是水涨船高,利润同样会得到保证。所以无论从销售价格,还是市场准入,和市场占有率,都会得博威更加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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