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府院联动机制的高效运作:实达集团的重组过程中,福州中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与福州市金融局、证监局、马尾区政府等部门高频互动,共同推进解决证券监管、金融支持、职工安置、社会维稳、税收优惠等难点问题。这种机制的高效启动和顺畅运转为案件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市场化、法治化、信息化的重整原则:福州中院在重整过程中坚持市场化、法治化、信息化的原则。市场化原则寻求最优重整方案,法治化原则保障重整各方意思自治,信息化原则实现重整便捷高效。这些原则的结合使得重整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推进,极大节省了重整时间和成本。
三、预重整机制的应用:福州中院大胆启动“预重整”机制,充分尊重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结果,指定预重整阶段临时管理人,开展债权申报审查、对接意向重整投资人等工作。这一机制使得重整计划草案能够快速通过债权人会议的表决。
四、高效的信息披露和沟通机制:实达集团的债权人和债务人遍布全国各地,为提高沟通效率,福州中院利用福州地区破产审判辅助系统进行全流程线上办案,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重整进度查询等事项均可在线上进行。这种高效的在线沟通机制确保了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各方利益的充分表达。
五、引入优质产业投资人:福州中院引导实达集团结合自身技术储备等优势,引入福建省大数据公司作为产业投资人,与实达集团原有业务形成优势互补,打造大数据领域的优质上市平台。这一举措从根本上提升了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上是AI智能对实达集团重整成功的结论,而与实达集团同属福州法院管辖的合力泰一定也会受到福州中院的重点观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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