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出,推动数字订购贸易高质量发展;鼓励电商平台、经营者、配套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做大做强,加快打造品牌;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带”发展;推进数字领域内外贸一体化。
海关总署本周也公告,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措施,自2024年12月15日起,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
全球通胀背景下,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将更为理性,更注重性价比,为消费的线上化转移和物美价廉的优质国货品牌提供良好发展机遇;从产业链各环节来看,重点看好品牌出海,精品品类优于泛品品类,新兴电商渠道和海外仓领域值得关注。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