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湖南黄金的异动公告顾左右而言它?
信息披露的宗旨,就是要对公共媒体报道的涉及公司的重大新闻进行确认或指正。报道信息属实的,应当迅速加以确认;报道信息不属实的,应当迅速加以否认或指正。
实际上, 公司无需对媒体报道的事实遮遮掩掩,而且也决不可以加入主观性的评论意见,否则反而有误导作用,有违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比如说“每股收益增厚有限”,明显就是一种主观性的评论意见,非常容易误导。实际上,这个千亿金矿现在还正在勘探中,所以现在就去谈收益问题还为时尚早。至少要等勘探最终结果出来、有了可行性报告之后,才能再去估算它的收益吧。另外,收益问题还与技术、管理、市场价格等因素有密切联系的,如果管理不善,或者市场需求发生变化,都会对收益产生重大影响。
还有,所谓的“每股收益增厚有限”实际上可以有多种意思,非常容易误导投资者。例如有的投资者可能认为“每股收益增厚有限”就是这个千亿吨黄金的经济价值不大;而可能有另外一些投资者会认为,“每股收益增厚有限”相当于是说“每股收益增厚不是无限的”,例如每股收益1元、10元、100元都是属于“有限的范围”。
另外,反过来说,“每股收益增厚有限”实际上给了投资者一个收益保底的暗示,相当于完全排除了“收益减薄或亏损”的情况。这可能同样不符合监管部门对于信息披露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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