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公告,多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自12月1日起执行。



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即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增值税方面,在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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