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书造假天打雷噼
今天继续洗白管理层
汇能的猫腻,意图太多说不清
过去新潮能源跟法院称:
刘珂是中金公司法定代表人
但是从发行股票后
也仅仅持有公司7.99%股份
根本不足以形成控制关系
且刘珂从2018年开始才担任董事长
我实在是难以理解
不明白
年初就持有4家账户
且持股比例都大于3%
均有提案权
甚至
当背景盛邦拍下中金君合的股权时候
刘珂的中金系配合过户
难道双方没有任何沟通吗?
所以双方一定是经过沟通的...
其实每天发这些
实在是无聊
我内心坚定一件事
汇能但凡早早公布自己的一致行动人
股价绝对不会这样
汇能但凡公布一致行动人以后再收购
更不会是现在这样的结果
汇能的刘彦操
不仅是郭建军的理财负责人
更是郭建军名下诸多资产的管理者
我就不一一复述了
以刘彦操的证券从业经历
我实在无法相信
汇能什么都不懂
更是因为懂,所以就是暗着欺负大家
管理层能在每次投票都得到大量的支持票
那是有一定道理的
以2024年年报股东会表决日6月28日来说
12亿3千8百万股参与投票
并且5%以上的国金阳光,跟盛邦都没参与
反对二刘的人就1.1亿股
我实在不知道
一群水军
每天攻击个管理层干啥
当年也就7.99%
构不成实际控制关系
只不过大家支持二刘
我觉得现在也一样
谁有本事明牌
就明着来
此处的明牌跟你们打牌不让看对手牌完全不是一回事
收购上市公司,证券公司
这局牌
那就是要求明牌打牌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详式权益变动书里吕建雄
近五年任职经历
给插了一个注销的公司经理(其实他有40%股份)
我们根本不关心这个披露项目
但是李明静作为你的员工
既然你披露近五年任职经历
那就把李明静在鼎兴房地产跟鼎兴物业的经理
写上
结果没有...
就是不愿意把真相披露出来
北京盛邦跟汇能是借款关系的一致行动人
北京盛邦的李明静是我汇能的员工,代持股
这两种说法,哪个对股价有利...
汇能一直都在放弃自己的权益
所以我不认为曾经持有新潮能源7.99%的
中金系控制人二刘
现在中金1股都没了
能对抗当初1季报汇能的19.77%
事到如今
抹黑也好
水军键盘也罢
反正汇能在收购这件事上不是好人
刘彦操更不是
白金更是老鼠仓带妹
新潮能源章程规定
董事会只能在3000万以内
或者高于3000万但是在最近一期净资产5%以内做主
新潮能源最近一期年度报告净资产201亿
201×0.05=10.05亿
所以董事会最多最多
能决定10亿的金额交易事项
而董事会如果违反章程强行违规
不仅可以撤销,可以追回,可以索赔,各种...
甚至这就是挪用公款,职务侵占
所以这也是我为什么认为
新潮能源这么多年来以来
仅在2021年2月
收购moss creek公司
再也没主动花过钱进行投资
因为花钱大于10亿就要股东会审议
此处无漏洞
总经理办公会议、董事会不得化整为零以避开股东大会的决策权
所以实在难以理解
那美国油田就能以不超过10亿,不经过股东会
私下处理了?
吴瑞的举报
是真的笑死
没办法
12月新的篇章
积极关注财政部文件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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