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琼山市国土局违规越权批准转让罗牛山农场国有土地
2000年9月,作为县级国土部门的海南省琼山市国土局,在出具的琼山土[2000]168号《批复》中,同意罗牛山农场6734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罗牛山股份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务院国发〔1989〕49号文《关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权限的通知》第一条“耕地一千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千亩以上的,由国务院批准,耕地三亩以下、其他土地十亩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省辖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批准权限,由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的规定,已构成了违规越权批准转让罗牛山农场国有土地。
2024-12-02 08:13:24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注意:耕地三亩以下、其他土地十亩以下的,作为县级国土部门的海南省琼山市国土局(现为海口市自然资源局琼山分局)可以批准转让。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