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易联众(SZ300096)$ 目前张曦安插在上市公司的代理人应还不少,你看他2015年控制易联众后,以易联众名义与自然人成立的那些合资公司,不都是他设立的为蚕食上市公司利益的可耻构设吗?以合资公司因易联众拥有强势技术而去投标,业务还易联众从成立以来的品牌业务,中标后业务还是易联众的技术和人员来支持和实驰,自然人股东在中间起什么做用,就是投了一些钱吗?业务利润那些自然人股东是不是按投资比例来分享!这些自然人股东中有些就现有董事长、高管,这合适吗?这些所谓自然人股东出资的钱几百上千万的资金从哪儿来的,来源合法吗?张曦自2015年控制易联众后,所有心思都用在如何设计占用上市公司资产上了,又是私用上市公司公章为自己公司担保,又是私用上市公司公章联合借钱,将钱转到他妹妹私人帐户,又是设立一系列自然人为受益人的合资公司,这不是经济犯罪是什么?只是现在上市公司他的利益势力还没清除,所以装模做样的说要对他进行民事诉讼。要是周口国资大股东看清张曦之流对易联众的所做所为及其危害上市公司利益的一套设计和安排,为了上市公司长远健康发展,也是为河南国资投资健康着想,改组董事会后,河南方面以经济犯罪角度追诉他,你看他会不会把对上市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还回来,否则他有刑事责任风险,这会对他本人及与他有关的人都会造成严重影响,你看他还会不会再耍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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