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回购,个人看法:
第一,期限为一年内,那么到明年二月份只剩两个月;
第二,只买了3500万,还有6500万要买;
第三,只能以集合竞价方式买入;
第四,为什么之前不买,对应定增文案所述,感觉确实是没钱,现在定增弄到了钱,可以买了。
综上,如果这个董事会回购决议不具备强约束力,那基本可以无视;反之,则意味着必须在两个月之内以集合竞价形式买入6500万。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怎么感觉也不是坏事,不晓得是不是大家的思维不在一个层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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