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中央企业围绕主责主业,聚焦重大战略、重点领域、重要技术、推动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支持中央企业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相关政策措施明确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以具备硬科技实力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创新企业为主要投资标的,长期支持陪伴科技创新企业成长壮大,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存续期最长可到15年,较一般股权投资基金延长近一倍。相关人员依法合规、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尽责义务、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可按照规定不予、免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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