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化科技(SH600844)$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4〕0252 号

关于对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

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李国方,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孙朝辉,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

丁伟东,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

周劲松,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

杨 军,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会主席;

谈 翔,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

胡浩方,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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