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一下今晚查到康美药业的情况:

根据《回报一下康美药业近期拍卖的情况如下》的贴子更新详细看下面的连接

http://guba.eastmoney.com/news,600518,1490003826.html

加上今天《关于最后提请尚未领受现金、股票的虚假陈述集体诉讼债权人提供账户与身份信息的通知》的帖子,详细看下面的连接

https://caifuhao.eastmoney.com/news/20241203135210242003300

这里的话引起我的查询“《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已于2021年12月29日执行完毕,因此,本次公告为最后一次提请各债权人领受偿债资源,偿债资金、股票或信托受益权的提存期限将于2024年12月29日截止。逾期未领取偿债资金、股票或信托受益权的一切不利后果将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我查到情况如下:

1,康美福临门8号楼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暂时停止上架!(康美福临门8号楼挂牌属于房产类实物资产的转让,与偿债资金、股票或信托受益权类型的偿债资源不同)

2,康美福临门公馆7号楼开始上架支付宝拍卖了(位于普宁市流沙西街道南大道北侧康美·福临门公馆7号楼西套3001号的房产拍卖,不属于康美药业债权人直接领受偿债资源(偿债资金、股票或信托受益权)的一部分。该房产拍卖是为了清偿被执行人陈*龙的债务,与康美药业债务重组或偿债安排的提存期限无直接联系。)

3,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拍卖根据网站显示报名结束并且漏拍,(根据转让公告,转让方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拟分得受偿资产现金25,229,517.99元、抵债康美药业A股转增股票29,950,195股、信托受益权份额14,993,744.55份。由于提存期限将于2024年12月29日截止,转让方需要在此之前完成受偿资产的领受工作。如果转让方成功转让债权资产包,并希望避免因提存期限到期导致无法受领受偿资产的风险,那么需要在转让合同中明确受偿资产的归属和转让方式。受让方(即购买债权资产包的投资者)在成交后将成为新的债权人,并继承转让方在康美药业破产重整案中的相关权益,包括受偿资产的领受权。)

“珠海市华策集团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资产包(项目编号CQ2024111900012)”属于康美药业债权人领受偿债资源的一部分。

4,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受偿信托受益权转让,支付宝显示:招募时间 2024年06月26日 - 2024年12月23日(“建信信托-彩蝶7号财产权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份额”,这是一种信托受益权。康美药业在破产重整过程中,通过设立财产权信托来处置公司待处置资产,这些资产的处置回款将向信托受益人(即债权人)进行分配。因此,信托受益权是康美药业债权人领受偿债资源的一种形式。)

“建信信托-彩蝶7号财产权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份额”属于康美药业债权人领受偿债资源的一部分。

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第3和第4都会在这个月底完结?懂的股友分析一下![抱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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