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山股份(SZ300257)$ 氢车运营补贴最高5亿元、加氢站建设最高补贴500万元/站……12月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共18条,对加氢站建设及运营、核心技术攻关、关键零部件研发、规模化应用、产业集群发展、项目落地、首台套应用、车辆运营、多元化示范应用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补贴标准,并对氢气供应、交通绿色替代、通行环境、碳减排激励、人才引领等方面提供支持和指引。
支持氢能产业项目落地
《若干措施》提出,加快推进广州市氢气规模化生产项目建设,积极引导制氢企业以有竞争力的氢气资源参与广州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加氢站内电解水制氢、生物质气化与裂解制氢、天然气重整制氢。支持发电企业利用低谷时段富余发电能力在厂区建设可中断电力电解水制氢项目和富余蒸汽热解制氢项目。
支持制造业项目落地,对氢能产业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在省级对其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超过2%比例普惠性投资奖励的基础上,市级财政给予1∶1配套扶持。对氢能产业立项投资额或总投资达1亿—10亿元的制造业项目,按项目启动建设后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给予资金奖励,单个项目累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支持加氢站建设,鼓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对加氢站建设给予补贴,省、市、区各级财政补贴合计不超过500万元/站,且不超过加氢站固定资产投资50%。广州市级财政对建成并投入使用,且日加氢能力(按照压缩机每日工作12小时的加气能力计算)500公斤及以上加氢站给予建设补贴。其中,属于油(气)氢合建站、制氢加氢一体化综合能源站的,每站补贴100万元;属于其余固定式加氢站的,每站补贴50万元。
真金白银补贴氢车运营
在支持加氢站运营方面,对于数据接入国家、省、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相关信息化平台的加氢站予以运营补贴。对加氢站终端售价2024年底前低于30元/公斤的、终端售价2025年底前低于28元/公斤的、终端售价2026年底前低于26元/公斤的、终端售价2027年底前低于25元/公斤的,市级财政按照氢气实际销售量5元/公斤的标准补贴给加氢站,每站每年补贴不超过150万元。
支持车辆示范运营。按照对于数据接入国家、省、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相关信息化平台的轻型氢燃料电池车辆(总质量小于4.5吨)、中型氢燃料电池车辆(总质量4.5吨及以上,小于12吨)、重型氢燃料电池车辆(总质量12吨及以上)三种车型,在每个自然年内行驶里程最高按0.5元/公里、1.0元/公里、2.5元/公里予以运营补贴,不足1公里的按1公里计算。上述三种车型每年每车最高补贴额分别为2万元、4万元、10万元。本政策有效期内该项补贴总额不超过5亿元,每年根据年度申报数量、当年剩余额度动态调整每公里补贴标准。
推动首台(套)应用。定期修订《广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对符合支持条件的氢能产业首台(套)项目,不超过首台(套)装备售价(总成或核心部件按首批次产品销售额)30%给予奖励,成套装备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套,单台设备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台,总成或核心部件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批。
《若干措施》还提到,鼓励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加大对氢能产业和项目的支持,对符合广州市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标准的给予相应奖励。充分发挥广州市“信易贷”平台作用,为符合条件的氢能产业企业提供融资信用服务。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作用,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氢能产业科技信贷支持。
作者:何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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