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123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披露了《东方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6),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决定对公司立案。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
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在立案调查期
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公司将每月披露 1 次风险性提示公告,
说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
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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