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5日丨宁波海运(600798.SH)公布,为持续发挥境外平台及海外窗口的作用和优势,进一步提高协同效应,拓展公司远洋运输市场,提升公司国际干散货运输业务经营能力,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以光船租赁方式租入1艘18万吨级海岬型船舶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公司与浙能国际船务公司在2019年11月11日签订的《光船租赁合同》即将履行完毕的基础上,签订新一轮合同,继续以光船租赁方式(以下简称“光租”)租入浙能国际船务公司的1艘18万吨级(海岬型)船舶—“浙能海1”轮开展国际远洋干散货运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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