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宁科(600165.SH)发布公告,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棠支行作为原告向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对广东鸿俊及公司等11名被告提起诉讼。
据悉,原告请求判令广东鸿俊归还贷款本金486,350,000元及利息合计人民币92,187,158.34元(计算截止日是2024年7月31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的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本息合计578,537,158.34元,对公司等相关责任主体提供的抵押、质押财产经法定程序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上述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整体债务规模为24.12亿元、其中逾期债务总规模为16.17亿元,涉诉债务规模为19.34亿元,除子公司华辉环保及其全资子公司宁夏天福的银行账户外,公司、中科新材及恒力国贸大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严重缺乏用于偿债的资金和流动资产,结合公司目前债务风险巨大的情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面临严重的负面影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破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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