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红阳(SZ000525)$  

$ ST中利重组落锤,历时一年半,老牌电缆、光伏巨头——*ST中利(002309)重组一事终于有了眉目。




12月5日,*ST中利发布了公司重组计划(草案)在内共计5份公告,详细披露了其重组所取得进展。相关公告显示,中利集团已与财务投资人、产业投资人达成了重整投资协议,避免了破产清算的命运。




中利集团于2023年1月18日被债权人江苏欣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预重组,当年2月24日苏州中院同意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




2024 年 11 月 8 日,公司收到苏州中院送达(2024)苏 05 破 50 号《民事裁定书》,苏州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近日,中利集团及其管理人分别与China Orient Enhanced Income Fund、外贸信托、招商资管、博雅春芽、宁波铭志、深圳健恩、苏州宏新、西安厦裕、上海苏宿昌、湖北华楚、诚佳诚商贸、农银企航、金丽春、杜月姣、刘青科、王浚、阎蕊共 17 家财务投资人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




从公告中了解到,上述财务投资人中有的实力特别雄厚。举例来说,China Orient Enhanced Income Fund的实控人为财政部,外贸信托的实控人为总资产超1.4万亿元的中国中化,招商资管的实际控制人为招商局集团。




此外,博雅春芽的实际控制人为赵栋,宁 波 铭 志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韩 国 松 树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Pine Tree Investment and Management Co., Ltd,深圳健恩的实际控制人为刘迟,苏州宏新的实际控制人为李敬彦,东吴创新的实际控制人为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厦裕的实际控制人为许丽拼,上海苏宿昌的实际控制人为龚秀春。




此次重整,中利集团拟以现有总股本87,178.71 万股为基数,按照每10 股转增24.50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约213,587.83万股股票。




前述17个财务投资人合计将受让甲方1,186,480,662股转增股票,受让价格为0.80元/股,受让价款949,184,529.60元。




苏州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3个工作日内,财务投资人应当将重整投资款合计949,184,529.60元按照重整计划规定支付至中利集团及管理人共同指定的银行账户。




中利集团的产业投资人敲定为常熟光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晟新能源”),光晟新能源的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建发股份”),建发股份的母公司为建发集团,最终实控人为厦门市国资委。




建发集团2024年位列《财富》世界 500 强第85位、2023年位列《财富》世界500强第69位。建发股份是建发集团旗下核心成员企业,是以供应链运营和房地产开发为双主业的现代服务型企业,公司业务始于1980年,1998年6月由建发集团独家发起设立并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建发股份2023年位列《财富》中国上市公司500强第11位。




根据建发股份《2023 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建发股份合并口径营业收入高达7,636.78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31.04亿元,实现净利润168.50亿元。合并口径资产总额8,208.52 亿元,负债总额5,962.13亿元,员工总数60,000人+。




此次重组,产业投资人光晟新能源投资金额为475,211,130.83 元,认购重整转增股票601,533,077.00 股,受让价格为0.79元/股。上述投资资金将用于支付甲方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清偿重整企业负债及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中利集团前身为常熟市唐市电缆厂,曾用名中利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于1988年9月5日经苏州市行政审批局登记设立,于2007年8月6日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1月27日在深交所主板发行上市,股票代码为002309。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利集团总股本为87,178.71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02.98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6,775.73 万股,股东总数为27,914户。中利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王柏兴,王柏兴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括堆龙德庆中立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伟峰、中利控股)共计持有中利集团6,508.33万股股票,占中利集团总股本的7.47%。




近年,中利集团持续亏损严重,2020 年至2023 年连续四年营业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同时,公司的经营管理存在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违规担保、虚假证券陈述等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利集团控股股东王柏兴及其关联方中利控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约为180,519.18万元,涉及违规担保本金 46,999.00万元。




2024 年 7 月 3 日,中利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正式作出的〔2024〕64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中利集团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以及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问题。截至 2024年11月22日,已有106户投资者向苏州中院提起诉讼,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要求中利集团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合计索赔金额9,834,983.19元,人均索赔金额约9.28万元。




为审慎、合理预估中利集团可能承担的证券虚假陈述赔偿责任,有效维护具有索赔资格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利集团委托价值在线对涉及的投资者损失进行测算。参考价值在线出具的《损失核定报告书》并据此进行匡算,预计总赔偿规模为50,000.00万元。




普通债权清偿方面,中利集团的每户普通债权人债权金额8.00万元(含本数)以下部分,以现金方式全额清偿;超过8.00万元的部分,以中利集团转增股票抵偿,每户债权人预计每100.00元债权可分得约7.78股中利集团股票,以股抵债价格为12.85元/股。




目前,*ST中利处于停牌状态。在停牌前,其股票连拉5个“一”字板,最新股价为2.44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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