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潮(SH600777)$  不需要你给我解释。我只是想了解一下我的理解是否有误。鼎亮汇通的股权是否转让给了境外子公司?境外子公司是否成了鼎亮汇通的执行合伙人?修改后的合伙协议是否赋予了执行合伙人自行决策并执行的权利,而无需其他合伙人也就是说鼎亮汇通的同意?也无需合伙人会议的审批。这三个问题很难吗?明明公司的年报上写的清清楚楚呀。你能给我解个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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