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通轮胎新加坡林家大股东四宗罪:
一宗罪:外资企业恶劣典范,18年不股改,消极躺平式对抗监管。
二宗罪:关联交易利益输送,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三宗罪:子公司股利曾经长期未回收,窃取散户钱包。
四宗罪;对中小投资者提问采用浆糊繁衍式回答,漠视散户公司知情权
自古华山一条路:散户唯有行使关联交易否决权,才能让林家长记性,佳通公司不是你林家的一亩三分地!任何企图恐吓散户的行为都是耍流氓,有本事你林家要约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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