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董秘发出灵魂拷问:请问董秘,贵公司是否已无意愿定发了?是否部分股东减持对定发有影响?否则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该三个月无任何进展公告。简易程序一个季度都无动于衷,无进展,若正常程序的话,一年时间都难成。公司是否不认可目前公司二级市场的估值?认为公司不值目前的市值,有大的下跌风险?公司既然是上市公司,就应该履行上市公司对股东的义务,无论大小,一视同仁。希望公司董秘正确面对股东提问,不要做不负责任无意义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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