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马项目建设用地,实际上为侵占罗牛山农场国有土地
一、2018年4月21日,罗牛山股份公司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称:“罗牛山公司自有土地储备主要集中在海口市,总计为12137亩。其中,农业用地9852.30亩(其中有建设用地695.86亩)、工业及教育用地1324.35亩、商住用地960.47亩。”
二、2018年5月8日,罗牛山股份公司在公开披露的《董事会公告》中称:“罗牛山公司拟建海南国际赛马娱乐文化小镇项目,建设地点为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演丰镇罗牛山农场内,其项目所需的7600亩土地为罗牛山股份公司自有土地。”
三、本举报人、证人胥中钊(罗牛山股份公司首届董事会秘书长、证券部经理、办公室主任)有确凿的事实、证据证明,罗牛山股份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口市国营罗牛山农场总计有9174亩国有土地(全部为农用地),其分布如下: 1、位于海南省琼山市(现划归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行政区域的罗牛山农场国有土地面积为6257亩;位于琼山市演丰镇行政区域的罗牛山农场国有土地面积为2917亩。 2、罗牛山股份公司在《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的12137亩自有土地储备中,有9174亩土地实际上为罗牛山农场国有土地(农业用地),根本不是罗牛山股份公司自有土地。 3、罗牛山股份公司《董事会公告》披露的7600亩赛马项目建设用地,实际上为罗牛山农场国有土地(农业用地),根本就不是罗牛山股份公司自有土地。
四、2000年9月,海南省琼山市国土局为海口市国营罗牛山农场出具了琼山土函[2000]168号《关于海口市国营罗牛山农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给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文件。
五、海南省琼山市国土局在批文中,“同意海口市国营罗牛山农场将位于琼文公路15-17公里处的14宗、总面积为4489万平方米(6734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地价为人民币2437元/亩,总地价款额人民币1641万元。”
六、海口市国营罗牛山农场、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琼山市国土局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务院国发〔1989〕49号文《关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权限的通知》 第一条“耕地一千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千亩以上的,由国务院批准,耕地三亩以下、其他土地十亩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省辖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批准权限,由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的规定,已构成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违法,目前,有关人员正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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