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今天跌停也不会低于23.426元,12月11日已经有15日高于130%,怎么没有强赎公告呢?是否不强赎了?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满足可转债赎回条件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
露赎回或者不赎回的公告。上市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不行使本次赎回权。……上市公司不行使赎回权的,应当充分说明不赎回的具体原因,且在未来至少 3 个月内不得再行使赎回权,并在公告中说明下一满足赎回条件期间的起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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