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义:
重整:主要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条件,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进行业务重组和债务调整,以此摆脱债务危机恢复营业,一般指“破产重整”。
重组:指在主营业务以外,通过购买变卖固定资产等方式,导致主营业务变化,通常是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著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一般指“企业重组”。
- 适用范围:
重整:适用于所有的企业组织形式,包括公司、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重组:仅适用于公司这种企业组织形式。
- 法律性质:
重整:是严格的法律行为,是企业破产法中明文规定的法律制度,必须在法院主持下才能进行的司法程序。
重组:不是法律术语,而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一种合作方式,本质上是民事行为,经营管理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重组。
- 参与主体:
重整:涉及全体利益人,不仅包括股东、投资人、债权人等,还包括职工、管理人、重整计划执行人等。
重组:只涉及股东、投资人、债权人等。
- 自主性:
重整:由法院主导,受到法律框架的约束,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一步步进行。
重组:股东、债权人之间的协商都是自愿的,没有任何强制,谈判时间、清偿率等均自由确定,没有法定约束。
- 程序复杂程度:
重整:通常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和规定,包括向法院申请、制定重整计划、债权人会议表决等,程序较为复杂和严谨。
重组:相对较为灵活,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各方协商结果,自主确定重组的方式和内容,程序相对简单。
- 目的:
重整:旨在挽救处于财务困境但有再生希望的企业,使其恢复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避免破产清算。
重组:主要目的是通过调整企业的资产、业务、股权等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和竞争力,实现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
- 对企业的影响:
重整:如果成功,企业可以摆脱债务危机,恢复正常经营,股东权益可能会被调整或稀释。如果失败,则企业可能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重组:如果成功,可能会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提升企业价值,对股东权益的影响取决于重组方案。如果失败,虽然会对公司造成较大影响,但一般不会直接导致公司破产。
- 时效:
重组:期限由企业的当事人决定,并没有时间限制,可以根据公司自身状况进行决定。
重整:国家法律规定自重整之日起的六个月内要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否则就会停止重整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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