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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续股权过户后,公司原控股股东国安集团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实业”)成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并持有中信尼雅504,926,29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4.93%股份。根据重整执行情况,中信集团将成为国安实业的实际控制人,从而间接控制中信尼雅44.93%股份,并成为中信尼雅的实际控制人。

 

《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三)中国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本次交易有助于社会和金融市场稳定,保障中小股东及债权人利益,因此,本次收购原则上符合《

尼雅(SH60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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