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底,智云股份披露,拟以3.17亿元收购深圳市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天中创”)81.32%股权。其中,智云股份与安吉凯盛、安吉美谦和安吉中谦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拟从前三者手中受让九天中创75.77%股权,转让价格为2.95亿元。九天中创成为智云股份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此前业务为成套自动化装备的方案解决商,涉及领域为汽车零部件行业,2015年,公司以8.3亿价格收购鑫三力100%股权,鑫三力是一家专业从事平板显示模组自动化组装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以及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由于本部受到行业影响,业绩亏损,鑫三力已成为公司最主要的利润来源。
公司此次收购九天中创,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在OLED设备领域的布局,九天中创是专业从事LCM(LiquidCrystalModule,液晶显示模组,将液晶显示器件、连接件、控制与驱动等外围电路、PCB电路板、背光源、结构件等装配在一起的组件)及OLED模组全套自动化组装设备及控制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产品已覆盖平板显示模组切割后的清洗、偏光片贴附、OCA全贴合、3D贴合、背光组装、侧边封胶、精度与效果检测、柔性OLED贴合、折叠屏贴合等关键程序,是国内替代进口的主流产品。九天中创与公司具有协同效应,公司此前优势产品为绑定设备、折弯设备等,可以形成良好的互动和互补。 标的公司2020、2021、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不低于3,200、5000、5800万元,并购完成后,预计将显著增厚公司业绩。
并购引发的回购纠纷
需特别指出的是,此交易附带了业绩保证条款。具体而言,安吉凯盛、安吉美谦、安吉中谦以及周非、周凯(以下统称为回购义务人)共同承诺,九天中创在2020年度的净利润不得低于3200万元,2020年度与2021年度累计净利润应达到或超过8200万元,而从2020年度至2022年度的累计净利润则需不少于1.4亿元。
在并购交易完成后,九天中创的业绩表现未能达到预期。具体而言,2020年及2021年期间,九天中创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为2609.23万元,仅实现了业绩承诺的31.82%。这一低完成率导致触发了业绩补偿条款或回购条款。
鉴于各方对于是否可以同时执行业绩补偿和股权回购存在分歧,智云股份于2022年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了仲裁申请。根据仲裁的最终裁决,安吉凯盛、安吉美谦、安吉中谦需共同回购智云股份持有的九天中创75.77%的股权,并支付相应的股权回购款项,周非、周凯则需承担连带责任。
为此,智云股份与回购义务人及其指定的第三方四川九天签订了回购协议,回购义务人与四川九天将共同回购九天中创75.77%的股份。
自2024年起,智云股份针对两起仲裁案件的申请表明,这笔并购交易所涉及的问题远非轻易可解。8月下旬,智云股份公开宣布,公司已就与四川九天及回购义务人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已获得受理。智云股份要求四川九天支付逾期未付的股权转让款项共计1.46亿元及其他相关费用,涉案总金额达到1.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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