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一则老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冻结公告
2021-04-17 00:0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具体情况
2021年4月15日,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武威荣华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华工贸”)告知函,荣华工贸所持公司10897673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被南昌铁路运输法院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2018年4月3日,荣华工贸所持公司10897673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被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三年,自2018年4月3日至2021年4月2日(详见公司2018-008号临时公告)。近日,荣华工贸所持公司10765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被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冻结期限三年,自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2018年6月8日,荣华工贸所持公司10897673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被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详见公司2018-016号临时公告)。
2020年11月25日,荣华工贸所持公司10897673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被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详见公司2020-027号临时公告)。
2020年12月10日,荣华工贸其所持公司的542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被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荣华工贸累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89767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7%。此次轮候冻结股份数量为1089767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7%。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荣华工贸及实际控制人张严德先生征询,荣华工贸及张严德先生目前均没有转让或变相转让公司控制权的意愿,荣华工贸正在与债权人协商处理相关债务纠纷。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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