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SH600338)$  关于监管处罚需要厘清的几个问题:

     1、上交所是实施股票交易的会员制单位,不是行政监管机构,是根据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出监管决定的执行单位并且接受监管机构的领导和监督 。公告也说的很明白了,其监管内容都是根据证监局的《监管措施》发布的。因此,不是像“大资金”讲的那样悬乎,更不存在监管升级的问题。

      2、处罚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刑事处罚由公安立案。行政处罚由证监局立案,根据调查结果和适用法律,构成行政处罚由轻到重的层级分别是:警告、罚款、市场禁入、停牌、停业等等。警告是最轻的行政处罚。

        3、注意!警示函与警告不同。警示函包括监管函,是对违法违规情节轻微,尚不构成最低处罚条件(警告)的一种监管措施,就是警示、提示的意味,需要积极改进。

        因此,该事件对公司不产生重大负面影响,也不影响公司的重组、增发等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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