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这个转让价格的确定合不合理。转让价格的确定,取决于很多因素。首先是公司基本面。客观地说,公司基本面不是太好,三季度仍为亏损。法定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水平也不高,行业定位尚可。其次是哪一方主动提出入局。从价格来看,虽然双方合意,但无疑是侯先生引进资本入局,而非蔡先生主动切入。主动性会决定价格的走向。三是双方强弱对比问题。一般来说强者入局,才有价格主导权。引进方无论是为了套现走人还是真正把公司做大做强,都希望引进比自己更有实力的资本方入局,这样才能更有利于实现自己的初衷和目的。因此定价权的天平会向强者倾斜。四是除非是蔡先生主动买壳,否则不可能市价成交。股票价格和不动产有很大区别,它的波动范围在正负20范围很正常,不动产价格波动周期很长价格在一个较长周期(一年乃至两年内)都很稳定。因此不存在溢价转让。除非是关联方交易有利益输送。
2024-12-13 21:36:03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五是近一年乃至两年内公司调整磨合期的前景问题。双方作为实控人,有利有弊。可能决策更科学但更难以统一,决策效率会降低。尤其是会对企业造成方向上难以适应,短期可能会带来非正向作用。那么这个转让价格就办好了公司阵痛的损失和代价,要从正常的价格中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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