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688772.SH)公告,为增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简称“浙江冠宇”)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补充其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8日、2024年12月1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本轮投资人(含其指定投资主体)以投前估值30.75亿元对浙江冠宇进行增资。其中,珠海冠宇拟增资2亿元,海盐鋆昊臻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海盐鋆昊”)拟增资5000万元,嘉兴鋆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鋆百基金”)拟增资2.5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冠明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鋆百基金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5,040.00万元,其中投资浙江冠宇5,000.00万元),杭州昊跃拟增资2亿元,其他投资方拟增资2亿元,各方合计增资金额不超过9亿元,最终增资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其他有优先认购权的股东均确认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江冠宇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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