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公司在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四)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采用竞价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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